近来,谁该担责辽宁沈阳一段“车辆行进中被下水井盖击中”的天降画面在网络撒播。据车主行车记载仪视频显现 ,井盖路面上的砸穿车辆都在行进中,左边相邻车道前车车轮碾过一处井盖,行进井盖瞬间崩飞,车辆以极快的挡风速度翻转砸向其主驾驭位方向 ,随即行车记载仪视界黑了一块 。玻璃现场相片显现 ,谁该担责车辆被砸中后停在了该路口,天降井盖斜插在挡风玻璃上。井盖
此事引发网友对事端职责区分展开讨论 。砸穿有人以为前车有必定职责;也有人以为当地市政应该承当相应职责 。行进天降井盖砸穿行进车辆挡风玻璃 ,车辆职责怎么区分 ?挡风前车驾驭员碾轧井盖行为是否要承当必定职责?从法令层面来看,井盖的处理方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?被砸车主该怎么有用维权?有哪些救助途径?
本期【你问我答】 ,由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 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档合伙人苗三军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。
问 :天降井盖砸穿行进车辆挡风玻璃 ,前车驾驭员碾轧井盖行为是否要承当必定职责 ?
答: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则,驾驭员行进时需调查路况 、安全驾驭。若前车驾驭员严格恪守交通规则,既没有超速、违规变道等行为,且井盖外观无显着反常,其碾轧井盖归于正常通行操作,一般无需担责。在该事情中 ,若前车以规则速度正常行进,并未对井盖进行暴力冲击 ,一般不承当职责 。
若前车存在超速 、超载 、未及时发觉井盖反常或明知存在安全危险仍强行碾轧等差错行为,或许被确认存在差错 ,或许会承当相应职责。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则 ,“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恪守路途交通安全法令、法规的规则,依照操作标准安全驾驭、文明驾驭” 。基于此,前车若存在超速等差错行为,其行为与井盖砸向后车具有法令上的因果关系,则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则承当相应侵权职责 。
关于详细职责份额区分问题,交管部分或许会归纳行车轨道、车速判定、路面监控等专业技术依据,剖析前车行进轨道、速度、是否违背交通规则 ,以及是否尽到合理留意职责后确认,或许会依照必定的差错份额来分管职责 。
问 :从法令层面来看,井盖的处理方是否存在渎职行为?
答 :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则 ,“窨井等地下设备形成别人危害,处理人不能证明尽到处理职责的 ,应当承当侵权职责” 。依据该规则,地下设备危害职责的归责准则为差错推定准则 ,即危害发生后 ,应由处理人证明其已尽到处理职责,不然应当承当侵权职责